第99章 百年参
岁弊寒凶,雪虐风饕。
大雪已经连下了三天,关城的里里外外都被积雪覆盖,宛如铺上了一层厚重的鹅毛。
采参人老薛今天起了个大早,哆嗦着搓了搓手,勤快地拿着笤帚清扫起屋外的积雪。
身为在这里生活了五十多年的本地人,老薛深知雪不能这么堆着,要是清理不及时,后面结成了冰,会给进出带来极大的不便。
每当这种时候,老薛就感到十分的后悔。
后悔自己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娶个媳妇,而是将辛苦赚来的钱都糟蹋在了窑姐身上,弄得自己现在无依无靠的,连家中的杂活也没人帮衬。
他不禁幻想,要是当年能将钱存起来,去到邻村的小翠家里提亲,说不定现在孩子都能跟他一起进山采参了。
在过去的两年里,他攒了一些积蓄,计划等到春天暖和一些,就前往破烂口,看看能不能从人贩子手中买回一个媳妇。
虽说自己年纪大了,但总归不算太晚。
他前两天听人说,关城里那位年过七旬的张员外,就在前几天还刚刚添了一名麒麟儿。
自己这身子骨,不比那走路都走不稳的张员外强多了?
心里正想着,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若有若无的哭声,似乎是个小女娃在啜泣。
老薛心中一惊,自己家住得偏僻,距离最近的城镇关城虽说不上远,但也有着一定的距离。
眼下还下着大雪,哪里来的孩子?
他犹豫了一下,还是放下笤帚,顺着哭声寻了过去。
不多时,他便在一棵已经枯萎的老树下发现了一名冻得瑟瑟发抖的小女娃。
小女娃看上去只有七八岁,穿着薄薄的一件单衣,小脸被冻得发紫,嘴唇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。
“这是谁家孩子啊?”
老薛喊了一声,没有得到任何回应。
“奇怪,这孩子莫非是与家人走散了?”老薛眉头紧锁,“这天寒地冻的,她穿得这么少,继续呆在这里怕是会冻死。”
老薛年纪越大越喜欢孩子,看着小女娃红扑扑的脸蛋,顿感心疼得不行。
他在心中一番权衡,决定先把小孩接回家里,等着她的家人来寻。
老薛蹲下身子,小心翼翼地抱起了小女娃往自己家里走去。
等到了家中,老薛把最厚的一层棉被裹在了小女娃身上,又一咬牙往炉子里多添了一些柴火。
火苗噼啪作响,屋子渐渐变得暖和起来。
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,小女娃的脸色终于变得稍微正常了些,老薛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他朝小女娃咧嘴笑了笑,露出一口黄牙。
“小娃娃呀,你咋一个人在雪地里,你家里人呢?”
“家里人?”
小女娃歪头看着老薛,露出一脸疑惑的表情。
“就是你的父母啊。”
“父母?”
“就是平常跟你一起生活,给你做饭吃,帮你洗衣服,疼你爱你的人。”老薛耐心解释道。
小女娃依旧一脸茫然,明显还是不理解老薛的意思。
老薛挠了挠后脑勺,心中泛起疑惑。
“奇怪了,这孩子怎么说什么都听不懂啊,莫非是个傻的?”
正当老薛暗自猜测时,小女娃突然开口说话了。
“我没有父母,也没有什么一起生活疼我爱我的人。”
老薛愣了一下,随即恍然大悟,看来这小女娃应该是被人遗弃了。
眼下这年头,养不起孩子的人家多的是,又是个女娃,被家里遗弃了并不算什么稀奇事。
只是这孩子的父母也忒狠心了些,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不给孩子穿,难道就真的忍心看着她在雪地里冻死?
要是换成他老薛,就是砸锅卖铁也不能让孩子受到一点儿委屈。
老薛略微寻思了一会儿,继续问道:“那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
“名字?”小女娃皱起了她两条细小的眉毛,“我也没有名字的。”
老薛点了点头,这小女娃果然不太聪明,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家里抛弃的吧。
“这样吧,我给你起个名字,你给我当闺女吧,怎么样?”
“闺女?这是什么?”
“就是从此以后,我就是你爹,你就是我女儿。”
小女娃歪头想了一会儿,应道:“好,你是爹,我是女儿。”
老薛心里顿时乐开了花,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。
“哎呀,小宝贝,以后你就叫做薛彤彤吧,你觉得好不好呀?”
小女娃十分乖巧的点了点头。
老薛满眼期待地看着小女娃:“乖彤彤,叫声爹来听听。”
小女娃露出了一个笑脸:“爹。”
老薛听了以后,心里更美了。
他活了大半辈子,总算是有个女儿了,以后再也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了。
虽然自己的女儿傻了点,但好在乖巧懂事,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。
就是可能以后嫁人是个麻烦,得趁着自己还有些力气,多帮她攒些嫁妆。
小女娃拉了拉老薛的袖子,开口说道:“爹,我有个东西送你。”
话音落下,小女娃不知道从哪里取出了一株人参,递到了老薛面前。
老薛的眼睛顿时瞪得溜圆,几乎是颤抖着将人参接过,心脏砰砰直跳。
他把人参放在眼前细细打量着,小心地用手指丈量,生怕弄坏了这件宝贝。
人参的芦头足足有两指长,应该是株百年参,他采参将近四十年也没见过这样的极品。
百年参价格不菲,就算自己的后半辈子什么都不干,也完全凭借此物可以养老了。
“了不得,了不得啊。“老薛惊讶地看向小女娃,“真的送给我了?”
小女娃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:“爹爹喜欢,彤彤开心。”
老薛高兴得合不拢嘴,在他的人生中,哪怕是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偷偷去找窑姐,也没有像现在这般兴奋。
真是好人有好报啊!
老薛打算等到雪停就进城把这株百年参卖了。
到时候啊,就在城里买个宅子,带小彤彤去过几年舒服的生活。
今天真是个好日子,得吃顿好的。
老薛看向小女娃,笑眯眯地说道:“彤彤啊,今天中午,爹给你炖猪皮好不好呀?”
“炖猪…皮?”
老薛心中暗自叹息,这可怜的孩子,竟然连炖猪皮都没吃过。
他揉了揉小女娃的头发,笑着说道:“彤彤,你坐在这里等着爹爹,爹爹去给你做好吃的。”
说完,老薛转身去了厨房。
他往铁锅里注满水,放在灶台上烧了起来,随即在厨房中翻找,却始终没有找到。
“奇怪了,我明明记得家里还剩半碗猪皮的……”
老薛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,突然一拍脑门。
“对了,我想起来了。真是老糊涂了,怎么什么都能忘!”
他拿起了菜刀,在自己胳膊上划开一道口子,然后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似的,沿着伤口边缘仔细地剔下皮肤。
不久,一张血迹斑斑的皮肤被他取了下来。
他将这块皮肤放到了沸腾的开水中,“嘶”地一声,水面冒起了白气。
老薛看着自己的手臂,自言自语:“怎么还有这么多猪皮,反正长在我身上也是多余,不如都炖了。”
他补充道:“彤彤还在长身体,得吃好些。”
话音未落,他又在自己身上划下了第二刀。
鲜血顺着他的胳膊流下,“滴答滴答”落在地上。
老薛感觉视线愈发模糊,最后,再也看不清任何东西。
在倒下之前,他隐约听到了小女娃的呼喊。
“爹爹,爹爹……”